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对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进行工作绩效的全面客观评估,健全公司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2、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4年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比2024年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授予的限制性股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相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相 2025年 票第一个归属期对于2024年增长10%。对于2024年增长8%。 授予的限制性股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相营业收入或扣非净利润相 2026年 票第二个归属期对于2024年增长20%。对于2024年增长16%。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完成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考核年度营业收入或扣非净 利润相对于2024年增长率 A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