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俊瑞)
本人作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履职过程中做到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5年6月25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张俊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经济学(会计学)博士,1982年7月至1997年12月就职于陕西财经学院会计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年12月至2000年4月就职于陕西财经学
院财会学院,任教授、副院长;2000年4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院,任教授、副院长;2004年7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11年3月至今,就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4月至
2025年6月任西部超导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陕西汽车集团、天地源公司独立董事,通用技术高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张俊瑞先生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财政部“会计名家”称号;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宝
钢优秀教师奖;陕西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获第六届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人文社科奖三等奖,陕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陕西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陕西省哲学社科奖一等奖2项、三等奖4项。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
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的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实际出委托出缺席董是否连续两次出席股应参加董姓名席董事席董事事会次未亲自参加董东会次事会次数会次数会次数数事会会议数张俊瑞3300否1
2025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担任相关职务并开展相关工作。本人出席了任期内公司召开的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14项议案;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1项议案。
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2025年任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未依法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期内,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五)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
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本人出席2025年公司组织召开的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年任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考察生产经营情况、电话和邮件等多种
沟通方式,重点关注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建议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要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后续资金需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制定,须充分考虑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在制定相关议案时均已采纳本人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及在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履行的审批及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循了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聘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任期内,本人对公司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
行了认真审查,被聘任人员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被聘任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公司根据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合公司2024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确定经营奖励,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高管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在过去数年任职过程中公司给予的支持与配合,感谢投资者与监管机构的信任。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