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4名,实到独立董事4名,出席委员为凤建军、苗冰、云虹、李晓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委员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子公司合肥聚能超导线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为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凤建军 签字: 风建军
苗冰
签字:
云虹
签字:
李晓光
签字:
西部超导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