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聚辰半导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3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中国证监会《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聚辰股份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52,000股限制性
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A年岁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