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证券简称:聚辰股份公告编号:2025-023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397275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7275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4月16日。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以及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8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2年2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5、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2月25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7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8.4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6、2022年8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8月24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21.6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2.6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7、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数量为384950股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决议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2.64元/股调整为22.37元/股,同时作废处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33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8、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授予数量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9、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10、2024年8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以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披露的《聚辰
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11、2025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2023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委托饶尧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等议案,就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23年9月23日至2023年10月6日期间在企业内部书面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并结合公示意见就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3、2023年10月13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内部管理制度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的有关要求,及时登记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泄露或出现市场传闻的情形,亦未发现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5、2023年10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
2023年10月1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日,以27.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13.82万股限制性股票,向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3.50万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6、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4年4月29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授予日,以27.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2.68万股限制性股票。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权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7、2024年12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
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相关议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聚辰股份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确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并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的《聚辰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具体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已获授予的限制本次归属数量激励对象姓名激励对象职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股)票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翁华强董事、董事会秘书780001950025%
王上核心技术人员780001950025%
李圣均核心技术人员234005850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
138970034742525%
人员(57人)
合计(60人)156910039227525%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具体
情况: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已获授予的限制本次归属数量激励对象姓名激励对象职务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性股票数量(股)(股)票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翁华强董事、董事会秘书200005000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合计(1人)20000500025%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60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总计64人,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266650股。其中63人已于2025年
1月8日完成合计261650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并于2025年1月15日
上市流通,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翁华强先生为避免触及短线交易暂缓归属。近日,翁华强先生已符合本次归属的相关条件,公司为其办理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因此本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第二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人,归属登记限制性股票500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5年4月16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397275股。其中,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392275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50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股本变动情况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本总额157718544397275158115819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归属前的157718544股增加至
158115819股。本次归属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64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前述 60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6542850.75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397275.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6145575.75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58115819.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58115819.00元。
公司本次归属的397275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4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290269536.29元,基本每股收益为1.84元/股;本次归属完成后,以归属后总股本158115819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公司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7275股,约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均未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