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6证券简称:沪硅产业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30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26 沪硅产业 2026/6/23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0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6.58%股份的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在2026年6月1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6月10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新徕路200号一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拟减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7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4月17日、2026年 6月 10日和 2026年 6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30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拟减持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议案
7关于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9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