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硅产业
股票代码:688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股份减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6年5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2
附表...................................................14
2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沪硅产业指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法定代表人张新注册资本8072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4年09月26日至2029年09月25日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 1号职工之家 C座 21-23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36.4668%
2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2.2853%
3中国烟草总公司11.1426%
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0.1297%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5.0648%
6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5.0648%
7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0648%
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1.4182%
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1.4182%
10武汉中信科资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5065%
11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0.5065%
4序号股东名称出资比例
12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0.5065%
13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0.1216%
14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0.1013%
15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1013%
16上海武岳峰浦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张新男董事长中国北京否唐雪峰男董事中国北京否严剑秋男董事中国北京否杨高峰男董事中国上海否程驰光男董事中国武汉否李炯男董事中国北京否李国华男董事中国北京否
徐文立男董事、总裁中国北京否秦斌男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否卢伟男监事中国北京否徐阳华男监事中国北京否高洪旺男监事中国北京否宋颖女职工监事中国北京否徐倩女职工监事中国北京否
副总裁、财务张春生男中国北京否负责人黄登山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韦俊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杜丹女副总裁中国北京否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区的居留权张建华男副总裁中国北京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沪硅产业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号上市公司简称持股比例
1中巨芯26.40%
2拓荆科技16.48%
3德邦科技13.65%
4盛科通信11.60%
5中微公司9.99%
6国微控股9.23%
7华大九天7.85%
8通富微电6.47%
9芯原股份5.17%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1、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2、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经营需要,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公司于2026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2),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
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99150701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完成。除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5年12月25日,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
由3194582680股增加至330502339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7.75%被动稀释至17.16%。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4943543股,减持后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567000000股减少至51205645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7.16%下降至15.49%。
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16303000股,减持后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从512056457股减少至49575345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15.49%下降至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国家集成电路产
业投资基金股份56700000017.75%49575345715.00%有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沪硅产业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交易价格区间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2026年1月7日~
大宗交易54943543股22.52~23.54元/股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1月19日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2026年5月6日~
集中竞价16303000股21.48~23.54元/股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5月8日
除上述披露的股份减持情况外,在本报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年月日
11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沪硅产业住所。
12(本页无正文,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年月日
1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公司股票简称沪硅产业股票代码688126北京市北京经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济技术开发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金股份有限公司地景园北街2号
52幢7层718室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东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
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合计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持股数量:567000000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比例:17.75%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持股数量:495753457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持股比例:15.00%
变动比例变动数量:71246543股
变动比例:2.75%
时间: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否□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是√否□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
是□否□不适用√东权益的问题
1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是□否□不适用√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15(本页无正文,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
年月日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