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证券简称:蓝特光学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820926.2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22530076.61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25671373.06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截至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405897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1769310.00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32%。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1769310.0080638480.00140553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8820926.26220530539.53179908358.7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922530076.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4296079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63086608.19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342960790.00
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否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30.36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304867009.23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是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3324692923.18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
9.17
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否
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
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否
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授权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经营规划、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
为进一步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坚定支持,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以根据2026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
红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认为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
过《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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