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27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嘉兴
二〇二六年五月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3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议案二:《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12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3
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会会议资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本次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
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参会资格未得到确认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发言应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之后方可发言。
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内容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否则,会议主持人可以劝其终止发言。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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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提出的问题,由主持人指定的相关人员作出答复或者说明。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消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按表决票中每项提
案的表决要求填写并表示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填写完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十、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须现场推举监票人、计票人。股东的表决票由股东代表以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
十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
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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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福路1108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五、会议出席人员: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网络投票系统及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2026年5月15日)的9:15-15:00。
八、会议程序: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
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审议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徐云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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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选举王芳立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3选举吴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4选举陈骏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05选举徐梦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选举黄腾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2选举潘林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03选举程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六)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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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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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等公司实际情况,《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第八条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人。
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第十八条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元。
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第二十条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及
持股比例如下:……持股比例如下:……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000.00公司发起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0
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00.00万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元。
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第七十三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董事主持。主持。
第八十七条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第八十七条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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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
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提名;……提名;……
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五)当选原则:(五)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
结构应符合本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应符合本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但每位当位当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选董事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2、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2、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
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选票的董事
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时,则按得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票数多少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多者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公司所有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本章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本章程规定的董
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则缺额在下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若当选人数少于补。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公司应选董事,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不足本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
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分之二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事进行选举。
3、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3、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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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已当已当选董事会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董选董事会人数不足本章程规定董事会
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则应在该次股东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一百〇二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第一百〇二条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独立董
6年。……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第一百〇八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在改选出的董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履行董事职务。董事职务。
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第一百二十一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
权: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及其他有价证券;(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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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五)提名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人
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选;
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六)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按照谨慎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授权原则,授予董事长对于下述交易的
(七)提名董事会秘书人选、总经理人审批权限为:
选;1.未达到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
(八)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按照谨慎项标准的交易事项;若董事长与上述交
授权原则,授予董事长对于下述交易的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该等关联交易审批权限为:应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1.未达到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一)2.未达到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三)
项标准的交易事项;若董事长与上述交项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但董事长与拟
易事项存在关联关系的,该等关联交易审议的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该等应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应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未达到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第(三)3.决定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日常经营活项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但董事长与拟动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购买审议的关联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该等或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服务有关的合关联交易应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同等,但日常关联交易除外):
3.决定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日常经营活(1)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动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订购买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或销售产品、提供或接受服务有关的合亿元;
同等,但日常关联交易除外):(2)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1)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
总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以上,且超过1亿元;
亿元;(3)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上市
(2)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营业成本的50%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
9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以上,且超过1亿元;(七)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交易预计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上市(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的50%以上,且超过500万元。权。
(九)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第一百四十一条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事,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由独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第一百四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由审
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计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和主持,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审计委员会召开前五天通知全体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指定集人不能或者拒绝履行职责时,应由过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履行职责。半数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来召集和主持会议。
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第一百五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4名、财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副总经理5名、财
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务总监1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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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上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过。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方案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事项时,应当安排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等统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便利。……利。……
第二百〇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〇第二百〇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百〇
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
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清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算。董事为公司清算义务人,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本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是股章程另有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除外。清算义务人人的除外。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义务,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上述修订涉及的工商变更
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已于 2026年 4月 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11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二:《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按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同时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12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徐云明先生、王芳立先生、陈骏先生、徐梦涟女士、吴明先生(各拟任董事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下共有五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3.01、选举徐云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王芳立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吴明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陈骏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徐梦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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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六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云明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86年9月至1995年4月先后在嘉兴市有色金属压延厂任质检科长、嘉兴市复
合织物厂任经营科长,1995年5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蓝特光学镀膜厂任厂长,
2003年8月至2011年5月任嘉兴蓝特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长兼总经理。徐云明先生还担任了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蓝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蓝拓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芳立先生,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6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职于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大酒店;2001年
11月至2014年4月任蓝特光学副总经理;2014年4月至今任嘉兴万娇纺织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吴明先生,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
007年6月至2013年5月在苏州乙太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镀膜部经理及资深
工程师;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在亚洲光学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事业部副经理。
2016年5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平板光学事业部经理,2023年5月起任蓝特光
学副总经理,2025年9月起任蓝特光学董事。
陈骏先生,198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2009年7月至2014年6月先后在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瑞隆日用品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2014年7月入职蓝特光学,历任内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财务经理,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财务总监。
徐梦涟女士,199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5年6月入职蓝特光学,先后任职于董秘办、财务部、总经办。2020年4月
至今任蓝特光学董事。
15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议案四:《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腾超先生、潘林华先生、程俊女士(各拟任董事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下共有三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4.01、选举黄腾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潘林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程俊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本议案需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附件2:《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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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附件2: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腾超先生,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年7月至20
07年9月就职于浙江大学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2007年9月至2017年12月
任浙江大学副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学教授。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独立董事。
潘林华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律师职业资格证。1992年8月至2003年7月在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中学担任教师、教研组长,2003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君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2007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兴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21年1月至今任浙江端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2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独立董事。
程俊女士,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1年8月至2006年5月先后任职于浙江建阳工具厂、嘉兴市嘉北信用社、天安保险嘉兴支公司、大众保险湖州支公司,200
6年5月至2021年1月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主办会计、财
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等职,2021年2月至今任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嘉兴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审计部、纪检审计部、审计法务部经理等职。202
3年5月至今任蓝特光学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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