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证券简称:蓝特光学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现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蓝特光学”)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汇报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
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
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 409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41元,共计募集资金 63026.9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5151.35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5251.3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1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875.5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100.00万元和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61.96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13.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7号)。
1(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5513.60
项目投入 B1 41218.00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666.19
项目投入 C1 14034.11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317.89
项目投入 D1=B1+C1 55252.11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984.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245.5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4245.57
差异 G=E-F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投入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系项目已签订合同尾款尚未支付所致,预计尾款支付完成后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3年,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微棱镜
2产业基地扩产项目”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该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121020464970.00活期中国农业银行嘉兴
193804010400100010.00活期
科技支行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811080101160279278942455739.26活期
合计42455739.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投入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14034.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预期年金额是否理财收益合作方产品名称化收益起始日到期日(万元)收回(万元)
率(%)大额存单封闭三个月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1000.003.002023/3/20是53.53
A00620230139 后随时转让大额存单封闭三个月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1000.003.002023/3/20是53.53
A00620230139 后随时转让大额存单封闭三个月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1000.003.002023/3/20是53.53
A00620230139 后随时转让大额存单封闭三个月
中信银行嘉兴分行1000.003.002023/3/20是53.53
A00620230139 后随时转让
合计4000.00214.14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2024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支付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金额为46558994.05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4次会议,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284.3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
金额2254.56万元,投入“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蓝特光学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为:蓝特光学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蓝特光学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蓝特光学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蓝特光学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5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
6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5513.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034.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1284.3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5252.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8.34%项目可是否已截至期末截至期末累计募集资金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项目达到是否达行性是承诺投资变更项调整后承诺投入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本年度实
承诺投资计投入金额入进度(%)预定可使用到预计否发生项目目(含部投资总额金额投入金额投入金额的差额现的效益
总额(2)(4)=(2)/(1)状态日期效益重大变分变更)(1)(3)=(2)-(1)化高精度玻璃晶圆产
是26819.975535.675535.675535.67100.00[注5][注5]否业基地建设项目微棱镜产
业基地建是[注1]20893.6320893.6320893.6322230.591336.96[注3]106.402023年6月2969.49是否设项目微棱镜产
业基地扩否23538.86[注2]23538.8614034.1119646.02-3892.84[注4]83.46[注4]2024年7月2912.56是否产项目补充流动
否7800.007800.007800.007839.8339.83100.51否资金
合计-55513.6057768.1657768.1614034.1155252.11-2516.05----
7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 VR/AR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较原计划有所滞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详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无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无
[注1]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投资总额,未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注2]公司将“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284.3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金额2254.56万元,合计23538.86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
[注3]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资金中的1336.96万元用于微棱镜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4]截至2024年7月,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进度为100.00%,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9646.02万元,期末投入进度为83.46%,主要系仍存在部分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预计尾款支付完成后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0。
[注 5]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 VR/AR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尚处实施阶段。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后续公司将根据下游市场发展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8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计划实际累计项目达到本年度变更后的项目
本年度投资进度(%)是否达到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拟投入募集累计投入金额投入金额预定可使用实现的可行性是否发生
实际投入金额(3)=(2)/(1)预计效益
资金总额(1)(2)状态日期效益重大变化高精度玻璃晶
微棱镜产业基地23538.8619646.02
圆产业基地建23538.8614034.1183.46[注2]2024年7月2912.56是否
扩产项目[注1][注2]设项目
合计-23538.8623538.8614034.1119646.02----
(1) 变更原因:原募投项目“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 VR/AR 下游终端产品市场推进节奏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变更推进节奏较慢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入到“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以满足业务增长导致的微棱镜产能新增需求,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决策程序: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10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同意公司对“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金额,变更用途投入“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2023年9月27日对募投变更情况、董事会与监事会决议进行了公告披露,于
2023年 10月 19日对股东大会决议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详见当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无
9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
[注1]公司将“高精度玻璃晶圆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1284.30万元以及募集资金账户历年理财与利息收入金额2254.56万元,合计23538.86万元变更用途投入“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
[注2]截至2024年7月,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入进度为100.00%,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微棱镜产业基地扩产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9646.02万元,期末投入进度为83.46%,主要系仍存在部分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预计尾款支付完成后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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