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7日任职期间,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注重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本人柳建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历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师资型博士后、讲师;中山大学金融学系副主任、会计与资本运营研究中心副主任;广东趣炫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考乐教育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事;指尖跃动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任职期内,任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院长助理、专硕项目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迈奇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拓普泰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独立董事。自2025年4月7日起因连续任职满六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年,本人在任期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认真的研究,本人对任职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无异议,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发生。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担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召集并主持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2025-01-10听取经理层汇报及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会谈。
与独立董事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初步结果进行2025-03-18会谈;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亲自参加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会议中,本人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进行了审阅,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同时,本人依照规定完成了独立性自查工作,并提交相应报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通过召集召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及审阅内
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时,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就年度审计事项进行充分交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内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以及上证 e互动等平台上投资者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推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本人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内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除已履行内部决策及披露程序的日常关联交易外,公
司未发生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尚在编制中,未正式披露。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提名董事
2025年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裴海龙先生、王艳女士及陈贤凯先生
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认为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七)聘用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八)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不涉及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本人任职期内,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本人严格
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和工作的独立性,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柳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