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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8 00:00 查看全文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独立董事邓柏涛先生及董事汪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柳建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规定,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0日、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更换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艳女士、独立董事陈贤凯先生及董事

汪冰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独立董事王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会议均符合三分

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规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

1.公司经理层向与会委员及独立董事汇报了

2024年度经营运行、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

第二届董事会审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规范运作等情况。

2025年

计与风险管理委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师

1月10日

员会第九次会议出席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是否涉及披露业绩预告及年度审计工作进度与参会人员沟通会谈并达成相关共识。

1.出席会议人员与独立董事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会计师就2024

第二届董事会审年度审计工作初步结果进行会谈

2025年计与风险管理委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3月18日

员会第十次会议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1.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审议《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6.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原则>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9.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案》理委员会第十4月10日10.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一次会议案》1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1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13.审议《关于<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14.听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审计报告》

15.听取《公司2024年度部分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16.听取《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

17.听取《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

1.审议《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理委员会第十7月11日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管理的议案》理委员会第十8月11日3.审议《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三次会议估报告>的议案》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内容5.听取《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审计报告》6.听取《2025年上半年公司部分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7.听取《公司2025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第二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理委员会第十9月28日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文四次会议件>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

2.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理委员会第十10月14日

3.听取《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五次会议1.出席会议人员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会计师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进

第二届董事会行会谈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理委员会第十12月12日案》

六次会议3.审议《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4.听取《公司2025年董事会决议事项落实情况报告》第二届董事会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计与风险管2025年的议案》理委员会第十12月16日2.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七次会议估报告>的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向董事会提议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顺利做好交接相关工作。

2.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派出的审计人员具备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

知识及相关职业证书,所有审计人员未在公司任职,亦未有除了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公司决策层不存在关联关系。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4.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经审核,公司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签订的业务约定书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就2024年度审计业务向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的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情况相符。

5.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就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2025年度审计计划分别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事项等事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及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及重大事项检查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适用准则变动及国家最新法规要求除外)、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未发现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积极协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职,充分有效发挥监督、审查作用,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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