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5年11月14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2024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变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二、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成立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19 日,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首席合伙人为高峰,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17人,共有注册会计师688人,其中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10045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205家,收费总额16963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
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4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三、风险承担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
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四、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项目组安排配备了20名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员8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团队具有担任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先生,2005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点击网络(832571)、锐牛股份(874217)、
美乐雅(834424)等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先生,202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年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女士,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7年至今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超图软件(300036)、德恩精工(300780)、
四川九洲(00080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陈先丹、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
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近三年内均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六、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研发费用、合并报表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七、审计质量管理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
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审计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整改和运行承担责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
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
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综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八、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综上,公司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