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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研:中国电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1-06 00:00 查看全文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128证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1月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录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2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8

1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一天向股东会会务组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2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

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

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3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电研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9)。

4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16日14点30分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2√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5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6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80999417.5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

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4326435.87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4045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112500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6.54%。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议案已经

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中国电研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7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保持与新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条款及《公司章程》的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电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6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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