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董事朱志耘先生和独
立董事苏涛永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王健胜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序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号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2024年3月29
11、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委员会第日二次会议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3、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事会审计2024年4月154、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委员会第日5、审议《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三次会议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三届董2024年8月15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序
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号事会审计日2、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委员会第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四次会议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2024年10月
4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23日五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
计部门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