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6-020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外部股东委派的董事(如有),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3、在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依据其所任职的公司职务或工作内容相关的薪酬制度、薪酬体系与绩效考核规定领取相应报酬。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年(含税)。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或津贴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经考核后
按公司规定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委员回避表决,其他2名委员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6名董事一
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同时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