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6-03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5月22日,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2026年4月18日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 4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013)。
4、2026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1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6年 5月 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
6、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原拟首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前述原激励对象对应的激励份额共计4.5万股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并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2人调整为11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2.3万股调整为247.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47.7万股调整为52.2万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7.4%。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的20%。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预留授予数量以及首次授予人数进行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2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承办律师认为:
(一)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事项合法、有效。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可依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授予。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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