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谢应波、张庆、张华、王靖宇、许峰源、张维燕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1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6年5月22日,并以授予价格22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47.8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2(此页无正文,为《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之签字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骆守俭:
张庆:
朱正刚:
2026年5月22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