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7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会议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郭群女士主持,并已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所议事项的相关必要信息。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出具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群、刘子玉、徐建明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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