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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蛋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夏云)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9 00:00 查看全文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宋夏云

本人作为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交所的各项规定及《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注重与董事会其他董事、监事会、经理层成员的密切、有效沟通,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有效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宋夏云先生,196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历。1991年7月至2007年1月,任职于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07年2月至2013年8月,任职于宁波大学商学院,曾担任审计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代会计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9月至今,任职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曾担任审计系主任、审计与腐败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现为审计与内部控制研究中心主任;2021年4月至今,任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会议等重要会议,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议案及相关材料,全面深入地了解决策事项,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自主决策,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董事会出席情况本年应参是否连续两参加股东独立董事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加董事会次未亲自参大会的次姓名次数次数次数次数加会议数宋夏云7700否3

2025年,本人参与审议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经理层工作报告、聘任审计机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基本规范运

作的董事会议案共计35项,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我的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独立董事姓战略与发展薪酬与考核委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员会

宋夏云-4/40/0-(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其他日常时间,我通过阅览公司文件和信息,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沟通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治理架构及内控运行等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为保证我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公司2024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到公司实地考察,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日常注重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参加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董事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保障董事会各项工作依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认为公司

2025年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25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鉴于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及母公司净利润均为负数,公司2024年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了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后得出的审慎结果,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产品研发及业务拓展等相关资金需求,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聚焦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七)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推动公司按照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

(八)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0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会议资料规范、充分、送达及时。各专门委员会在2025年度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协助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

(十)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十一)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科学、合规,其审核程序合理、合法。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规定。

(十二)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发表独立意见,推动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持续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和行业动态,不断增强行业知识储备,更好地理解公司业务,把握战略方向。

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的沟通交流,主动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深入讨论对议案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认识,及时反映自己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建议。更加勤勉地工作,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有效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独立董事:宋夏云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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