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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特气:中船特气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4 00:00 查看全文

股票代码:688146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六月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5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二:关于提请审议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

议案三: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特气”或“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议案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拒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

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畔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

(一)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30日14点30分

(二)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103会议室

(三)召集人:中船特气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合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情况;

(四)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A股股东

非累和投票议案

1 关于提请审议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1

2 关于提请审议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

3 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v

(六)针对股东会审议议案,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现场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并填写表决票,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会议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提请审议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具体购买方案

(一)投保人: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2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险费预算:不超过8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该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主体作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保险责任、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保险合同、保险单等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在后续保险合同期满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本次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因全体董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议案二:关于提请审议制定《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背景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总则

1.制度目的和依据

2.适用范围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原则

(二)薪酬管理机构与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方案

2.董事会未采纳委员会意见的需披露

3.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决定,相关董事回避

4.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薪酬标准与结构

1.薪酬构成

2.独立董事、不同类别董事和高管的薪酬确定方式

(四)薪酬支付与调整

1.薪酬发放方式

2.薪酬为税前收入

3.中长期激励按方案约定发放

4.离任薪酬计算

5.薪酬标住调整

(五)薪酬止付追索

1.财务造假追溯重述,追回超额部分

2.违规行为导致的止付追索

(六)附则

上述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议案三: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及国资监管机构印发的《子企业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除修订对照表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建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印发前,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及审核意见进行必要非实质性修改。

建议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有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上述变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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