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将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
事程新生先生、独立董事李恩先生及非独立董事董强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程新生先生担任。
2025年1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
事程新生先生、独立董事李恩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张冉先生,其中召集人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程新生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工作会议,审议
28项议题。全体委员出席了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
了专业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16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式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请审议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二)2025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式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请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6.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提请审议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8.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9.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0.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1.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2.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5.关于提请审议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25年7月14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式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3-2.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资金并通
过控股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25年7月31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式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请审议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变更工商登记暨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五)2025年8月21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
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六)2025年10月23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方
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选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2.关于提请审议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3.关于提请审议接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本性资金并
通过控股股东发放委托贷款的方式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分析和评估,认为其作为公司聘任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安排的可行性并明确年度审计工作重点,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确保公司规范运行。
-5-(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
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有效性评价,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联同内部审计、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相关制度,本着独立、客观、专业的原则,对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6-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等方面依照程序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对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审议情况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监管机构及公司《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
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提供了专业支撑,较好地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