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朱佳俊先生、独立董事马晓旻先生、董事长王磊先生,其中具备会计与财务管理相关专业背景及执业经验的朱佳俊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人员组成严格符合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占比达三分之二,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全体成员均无公司高管任职情形,具备与履职相匹配的专业能力与独立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审计委员会实现平稳过渡与有序衔接。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朱佳俊先生、马晓旻先生当选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朱佳俊先生、马晓旻先生、王磊先生3人组成,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朱佳俊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
换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人员结构保持稳定,全体成员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任职数量、独立性的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所需的财务、审计、法律、行业管理等专业知识与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根据《公司法》及新修订《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行使原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包括对公司财务活动、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共召开1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围绕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内外部审计履职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关联交易合规
审核、资产减值计提、利润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的审议与充分的专业论证,充分发挥了监督及建议作用。会议召开的简要情况如下:
重要意见召开日期会议届次会议内容和建议20252第二届董事会年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议案经审议通月21审计委员会第日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过十七次会议
20252第二届董事会年2024议案经审议通24审计委员会第审议《关于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月日过
十八次会议与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确定2024年度
20253第二届董事会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4年年度审计工财务报告的审年
18审计委员会第作事项进行沟通和讨论计安排、审计月日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计划、审计重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案》点审议1、《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20254第二届董事会年5、《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议案全部经审18审计委员会第月日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使用议通过二十次会议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7、《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2、《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3、《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5、《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总结、2025年度内审工作计划、2025年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审议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20257第二届董事会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关于议案全部经审
30审计委员会第月日设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议通过
二十一次会议金专户并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审议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20258第二届董事会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年议案全部经审
18审计委员会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月日议通过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6、《关于制定<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20259第二届董事会年审议《关于续签物业服务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通
19审计委员会第月日议案》过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2025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年第二届董事会10193、《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自有资金等方议案全部经审月审计委员会第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议通过日二十四次会议换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第二届董事会1123审议《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议案经审议通月审计委员会第案》过日二十五次会议
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
12议案经审议通月11审计委员会第审议《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过日一次会议
2025年第三届董事会1227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议案经审议通月审计委员会第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过日二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对外部审计机构的选聘、监督、评估全流程管理职责,切实保障外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审计质量。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方案》,方案采用综合评价法,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涵盖了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审计质量管理等多个方面,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方案设计合理,能够有效保障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方案,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资质、执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进行了全面、审慎的评估。
经核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项目人员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2023、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续聘该所可以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立了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沟通监督机制,与审计机构在审计进场前、审计过程中、出具初步审计报告及审计完成后各个环节均保持沟通,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关注科目及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核验,全程跟进审计工作进度,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约定时间节点完成审计工作,在审计期间不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持续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专业指导,推动公司内部审计体系完善与履职能力提升。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季度审计工作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特点、行业监管要求与内控建设目标,分享优秀实践和经验做法,沟通确认了内审部门2025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和审计计划的工作重点,指导内审部门优化审计流程,提升审计工作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确保内审工作全面覆盖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核心领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提交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
情况进行审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了预算控制、资金管理、
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措施,及时有效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
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经审核,认为该等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部门及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职责。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查公司出具的内控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
(五)关联交易及项目实施情况事项审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及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交易额度未超过经审批获准的额度范围。(六)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未发现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深度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慎地讨论和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充分发挥在会计、财务管理及法律合规等方面的专业经验,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了有力专业支撑,有效保障了公司审计的独立性,切实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同时,审计委员会全面承接并履行原监事会的监督职责,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实施监督,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内部审计机
构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及合作,深化监督职能,提升专业水平,认真监督和指导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马晓旻朱佳俊王磊马晓旻朱佳俊王磊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