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11月23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对2026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提醒董事会在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全体独立董事:
朱佳俊(签字):朱佳俊马晓旻(签字):马晓旻
202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