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证券简称:微导纳米公告编号:2025-055
转债代码:118058转债简称:微导转债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17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11700000张(1170000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7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78396.2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8921603.78元。上述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
验字(2025)第430011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投资金使用计划,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序调整前拟使用募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号集资金投资额
1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67000.0064280.00
项目
2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43000.0022720.00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40000.00117000.00
注: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同。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调整后拟使用募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集资金投资额
1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化工厂建设67000.0064280.00
项目
2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43000.0022720.00
3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8892.16
合计140000.00115892.16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金净额低于
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中募集资金金额的实际情况,并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的高效使用所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
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