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证券简称:微导纳米公告编号:2025-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景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要求。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原则和要求。(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4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9974795.68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
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38044.12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使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不超过10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股票回购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具体的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天职国际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开展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过程中,天职国际能够恪尽职守,遵循执业准则,能够按照年度审计工作的计划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往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为了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十二)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经营规模、业绩等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与实际经营
情况而做出的,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审议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投保责任保险,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9人因离职、自
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179812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0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 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7113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2人因离职、自
愿放弃等原因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419900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9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B,本期可归属比例为 90%;1人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 C,本期可归属比例为60%,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满足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合计5864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30997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未满足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离职、自愿放弃的原因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将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519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05863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依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5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3505863股。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将本次发行方案的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4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