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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芳源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9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148证券简称:芳源股份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8020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讨论,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5384029.9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2698513.57元。鉴于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未来资金需求,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前提下,经公司审慎讨论,除2023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75705209.77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金额,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了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

因此,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年-2025年)》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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