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独立董事尹荔松先生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白书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杨德明先生、独立董事白书立先生、董事袁宇安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杨德明先生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会议内容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2024/04/115、《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召开日期会议名称会议内容9、《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04/26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08/27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10/29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2、《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的议案》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11/21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员会第十六次会议
3、《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2023年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就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及
人员安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执行情况、后期重点关注事项以及拟发表的审计意
见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讨论,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其出具的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并提出续聘建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其在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各季度的工作汇报,监督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改进。经检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事项。
(五)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并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系正常的商业经营行为,交易各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交易共识,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审核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能,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支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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