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6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月 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芳源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暨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芳源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经综合考虑公司当前可转债转股情况以及库存股存续期限的要求,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 10497567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510173053 股变更为
499675486股,注册资本将由 510173053.00元变更为 499675486.00元。因公
司可转债“芳源转债”仍在转股期内,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 10497567股为截至
2026年 8月 25日的股份数量,未考虑公司后续可转债转股的因素,最终注销数
量及注销完成后的总股本可能与上述情况存在差异,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鉴于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采取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秘办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 75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6 年 9月 12日至 2026年 10月 26日(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4、联系电话:0750-6290309
5、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在信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月 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