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05月目录
会议须知..................................................2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5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18
议案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0
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21
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4
议案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5
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7
听取《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8
第1页共29页会议须知
为保障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
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并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
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
第2页共29页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在回复股东问题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即进行表决。议案表决开始后,股东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
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应在表决票中勾选“回避”。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
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
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第3页共29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4页共29页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本次会议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第5页共29页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努力提升公司经营及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2025年,OLED行业持续蓬勃发展,显示技术场景渗透不断深化,国产替代进
程稳步推进,产业供给端加速推进产能升级。三星、京东方、维信诺、华星光电等头部面板厂商相继投资建设 8.6代 OLED产线,其中京东方第 8.6代 AMOLED生产线于 2025 年 12 月提前点亮,标志着行业产能升级迈入新阶段,将带动 OLED有机材料市场需求整体提升,为公司经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前景与发展机遇。
公司作为国内 OLED有机材料龙头企业,紧扣行业发展趋势,确立“技术引领、市场扩容、产业链协同”的发展战略。技术方面,聚焦红、绿、蓝三色发光材料及核心功能层材料的创新突破,同步布局叠层器件连接层 CGL材料、蓝色磷光材料、窄光谱高色域MR-TADF等前沿技术,构建多品类产品矩阵。市场方面,坚持“产品系列化、客户全覆盖”策略,巩固与国内头部面板厂商的合作关系,积极拓展硅基 OLED等新兴领域客户,同时稳步开拓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市场份额。产业链协同方面,夯实公司在 OLED有机材料全产业链的布局,深化中间体与升华前、终端材料之间的工艺衔接与技术协同,提升整体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新产品导入的灵活性,加快技术迭代响应速度,增强综合竞争力。
依托行业发展机遇与自身技术优势,公司 OLED终端材料业务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经营业绩稳步提升。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2亿元,同比增长
17.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亿元,同比增长 30.98%。在 OLED有机
材料主业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公司持续践行“新材料平台型企业”发展战略,紧抓半导第 6 页 共 29 页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积极延伸业务边界,进行石英纤维电子布(以下简称“Q布”)、钙钛矿材料业务布局,构建“主业引领、新业蓄力”的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
二、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及股东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保障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董事均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并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对提交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科学决策,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5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议案第四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会第九次会2025/4/1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议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第四届董事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会第十次会2025/4/8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议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20项议案
注: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2025/4/1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第十一次
第7页共29页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第四届董事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会第十二次2025/4/22案》《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将修会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相关配套治理制度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4项议案第四届董事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第十三次2025/5/27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绩会议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第四届董事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制
会第十四次2025/8/18定及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会议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6项议案
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2025/10/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第四届董事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第十六次2025/11/14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会议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12项议案注: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2、2025年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提请召开3次股东会,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出席或列席了相关会议,会后均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并完成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年年度20242025/5/6公司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年股东会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第8页共29页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董事会人数、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等12项议案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2025/9/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2025年第二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次临时股东2025/12/1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等11项议案注:全体股东对《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进行逐项审议
3、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2025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表决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审1、审议通过《关于内审部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六次2025/3/31
2、审议通过《关于内审部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计委员会第七次2025/4/8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会议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第9页共29页报告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内审部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2025/4/14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九次2025/4/22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审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计委员会第十次2025/8/18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内审部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十一2025/10/232、审议通过《关于内审部20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次会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四届董事会审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计委员会第十二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次会议暨第一次2025/11/14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议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第10页共29页则>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薪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4/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注:其中全体委员对《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薪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5/27绩效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第二次2025/4/14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战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略委员会第三次2025/4/8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会议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战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陕西菜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略委员会第四次2025/8/18发展战略管理制度>的议案》会议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战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略委员会第五次2025/11/14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会议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第11页共29页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
提出异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支持与保障。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2025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公司治理制度情况
2025年,公司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调整,及时了解监管动态,适时
完善、更新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为顺应监管政策的更新迭代与公司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推进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的全面修订工作,取消监事会设置,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同时,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要求并结合公司的运作特征,修订及制定了《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夯实了公司的治理基础。公司力求构建更为科学、规范、高效的治理体系,为治理架构调整的平稳落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从而更好地适应资本市场的发展要求,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
经核查,公司仅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担保余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印章,符合公司《证件及印章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12页共29页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有效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2025年,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切实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工作:
1.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现场/线上调研、网络业绩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向投资者介
绍公司的行业趋势、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先进技术研发、财务状况等投资者普遍关
注的问题,并倾听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的建议,健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和方式。
2.公司设有投资者电话专线、传真和专用邮箱等对外联系渠道,确保公开联系
途径畅通、有效,同时公司及时高效的回复投资者在上证 e互动平台上的提问,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答复和反馈相关信息。
3.公司在与投资者沟通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避免投资者在沟通中知悉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基础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新进展和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与投资者形成长期的、稳定的、良好的公共关系,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七、2026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将围绕“新材料平台型企业”整体发展战略,聚焦核心竞争力提升,
在持续巩固 OLED有机材料主业领先优势的基础上,全力推进 Q布产能建设,加快钙钛矿材料的研发与产业化布局,构建“OLED有机材料+高端石英纤维电子布+钙钛矿新材料”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实现“主业提质增效、新业破局成长、前沿布局蓄能”三维发力。通过完善产品系列化布局、拓展优质客户资源、加速新产品验证与量产导入、优化生产工艺等核心举措,稳步提升市场占有率,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深化精细化管理,有序推进募投项目产能建设,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及数智化建设等举措,提升经营管理效能、增强综合实力,为客户创造更高价值、为股东实现更好
第13页共29页回报。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情况,继续扎实做好董事会的各项日常工作,组织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同时加强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持续强化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及规范化运作水平,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第14页共29页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9157415.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84676763.0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243758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998449股后,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39943913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932696.32元(含税)。本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983174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4.68%。
公司2025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
50005348.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为
人民币169837088.82元(含税),占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7.50%。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119831740.8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为54.68%。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15页共29页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19831740.80100349199.5624094127.1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19157415.44167318929.3177045841.52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384676763.02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244275067.46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4507395.4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244275067.46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否回购注销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158.10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
186367125.14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否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1324630436.67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
14.07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否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否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5年半年度、2024年度及2023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第16页共29页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第17页共29页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半年度及/或前三季度)分红方案。2026年度的中期分红规划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2026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和金额范围内,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第18页共29页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第19页共29页议案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第20页共29页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姓名职务税前薪酬(万元)
王亚龙董事长、总经理144.91
李红燕副董事长、副总经理117.60
赵晓辉职工董事55.75
薛震董事(离任)、副总经理62.26
董振华董事(离任)、副总经理59.14
关正辉董事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不领薪卫婵独立董事10.00
王珏独立董事10.00
于璐瑶独立董事10.00
范奇晖董事(离任)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不领薪马若鹏董事(离任)未在公司内部任职,不领薪李祥高独立董事(离任)4.07
合计473.73
注:1、上表所列税前报酬总额为在报告期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获取
的薪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年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不包括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归属于以前年度的应发未发薪酬)。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二、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第21页共29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公司拟定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出席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享有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按照其职务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3、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董事会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第 22 页 共 29 页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第23页共29页议案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后,公司拟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第24页共29页议案7:《关于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解决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所需担保事宜,公司拟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使用自有(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专利、票据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等方式。
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的保证担保额度。其中,3.5亿元额度为公司向子公司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城莱特”)于2023年4月13日签订
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延续(担保到期日为2034年5月15日);
1亿元额度为公司向蒲城莱特本年新增的保证担保额度(不含过往已发生且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6亿元额度为公司向陕西莱特夸石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特夸石”)本年新增的保证担保额度(不含过往已发生且仍在担保期内的担保合同金额)。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等内容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前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审议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担保起止时间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已审议通过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对应债务未到期的,公司继续按照原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系旨在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及授信需求,保障子公司稳定运营,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针对控股子公司莱特夸石少数股东未按其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一是金融机构授信业务通常仅接受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主体,为满足融资办理实际需要;二是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经营、财务、投资等关键事项能够实施有效管控,相关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不属于关联交易,但鉴于董事王亚龙为莱特夸石股东,出于谨慎性原则,该议案董事王亚龙、
第25页共29页李红燕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第26页共29页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卫婵、王珏、于璐瑶、李祥高(已离职)对2025年各项工作分别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卫婵)》《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珏)》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璐瑶)》《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祥高-已离职)》,上述报告已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现向股东会汇报。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珏、卫婵、于璐瑶、李祥高(已离职)
2026年5月20日
第27页共29页听取《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综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2026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
(2)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薪酬方案: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1)基本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价值、承担责任等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
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3、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28页共29页(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联委员王亚龙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关联董事王亚龙先生、李红燕女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