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5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资质条件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许培梅,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欣,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姚玉平,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7家。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被诉(被仲诉讼(仲诉讼(仲(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裁)事件裁)金额
裁)人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金亚科技、周2014年尚余500
投资者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旭辉、立信报万元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2015年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保千里、东北重组、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投资者证券、银信评2015年1096万元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
估、立信等报、2016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年报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
2起诉被诉(被仲诉讼(仲诉讼(仲(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裁)事件裁)金额
裁)人
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四)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1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咨询及意见分歧解决
2025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立信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有效解决年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报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二)项目组质量复核
立信建立了完善的质量复核流程,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3提供了保障。
(三)项目质量检查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体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在执行公司2025年报审计的过程中,立信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政策和程序)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在执行公司2025年报审计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立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报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财务管理、金
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立信遵守与公司就信息安全、保密等达成的约定。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信息安全管理和保密制度,并实施管理程序以执行相关制度。在执行公司2025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了上述政策和程序。
4七、总体评价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责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出具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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