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1证券简称:华强科技公告编号:2025-056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董事,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冯亚伟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冯亚伟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冯亚伟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冯亚伟先生个人简历
1附件:
冯亚伟先生个人简历冯亚伟,男,198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贸公司经理兼市场部副部长、外贸公司经理、市场部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现任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亚伟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宜昌民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8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其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除上述情形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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