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证券简称:唯捷创芯公告编号:2026-022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有关情况
1.股东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3日
3.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 688153 唯捷创芯 2026/6/16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孙亦军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6年6月2日公告了股东会召开通知,合计持有12.64%股份的股东孙亦军,在2026年6月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6年6月3日收到公司股东孙亦军先生书面
提交的《关于提请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孙亦军先生提议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6年6月2日公告的原股东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6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IC科创中心 1栋(C座)12层 4-01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6年6月23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6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5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6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
2026年 6月 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
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4、5、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荣秀丽、天津语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语腾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孙亦军、北京语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天津语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辛静、周颖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3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关于确认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4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