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时间:2026年2月3日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董事:应到董事7人,出席会议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决议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参会董事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绍兴路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关联方浙江林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盛建设”)借款500.00万元。该笔借款年利率为3.0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无其他议案。
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本页无正文,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
季光明
史永
季维宽
陈雄
沈水宝
蒋天文
郑应家
2026年2月3日
(本页无正文,为《路德生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董事:
季光明
季维宽
沈水宝
史永
蒋天文
郑应家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