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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松井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巾英)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4 00:00 查看全文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5年5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马巾英,女,196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湖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农村金融方向博士,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至2002年,在湖南农业大学历任会计学助教、讲师、副教授;2002年至今,在湖南师范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会计学和MPAcc 硕士研究生导师;2015 年至 2024 年在湖南师范大学担任会计系主任;2017年至2018年国家留基委公派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访学。

2025年5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情形,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任职期内,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股东会3次。本人在任期内作为独立

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会情况独立董事应参加董事会次缺席次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出席次数数数马巾英5500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

作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

内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次。

本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涉及如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均给予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三)参加培训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积极参与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举办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开展相关工作,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关注公司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汇报,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交流,并通过电话、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等,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给予建设性意见和指导,助力公司规范高效发展。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与参会股东进行充分交流,了解投资者心声。同时,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聆听中小股东建议诉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便利的和必要的条件。公司管理层也非常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为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湖南三迪数字涂装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三迪”)进行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湖南湘江松井新材料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投资方对湖南三迪投资人民币2867.2500万元,其中647.0589万元用于新增注册资本,余下2220.191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取得增资后湖南三迪20.0000%的股权。本人认为,公司本次交易有利于加快湖南三迪业务发展和市场开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理由合理恰当,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罗杰尧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罗杰尧先生为公司董事,并选任其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重点关注各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并认为决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202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股权激励计

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吸引、激励和保留优秀人才,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任职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公司的各项议案,从公司经营、管理等专业角度为公司提出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关注公司的规范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沟通,继续勤勉尽责,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助力公司长久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马巾英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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