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2025-004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于 2025年 4月 25日上午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凌云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不断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科学化决策水平,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总经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并积极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计划稳步开展各项工作。(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7票。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
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人(税前)。
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公司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董事凌云剑先生、王卫国先生、缪培凯先生同时担任公司高管职务,因此回避表决。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独立董事颜爱民先生、黄进先生、沈辉先生自2019年6月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6年。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董事会同意提名马巾英女士、卢小燕先生、陈卓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如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4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9.0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9.11元/股;并同意将剩余预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16.5550万股作废。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全权办理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