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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井股份: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5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88157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2025-02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股本比例

王卫国董事、副总经理10413210.93%

缪培凯董事、副总经理2387340.21%

FU RAOSHENG 董事 144985 0.13%

徐瑞红监事1803900.16%

李玉良核心技术人员1338020.1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比例

王卫国不超过:260330不超过:0.23%

缪培凯不超过:59683不超过:0.05%

FU RAOSHENG 不超过:36246 不超过:0.03%

徐瑞红不超过:45097不超过:0.04%

李玉良不超过:33450不超过:0.03%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1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近日收到部分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王卫国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1041321股

持股比例0.9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1041321股股东名称缪培凯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238734股

持股比例0.2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238734股

股东名称 FU RAOSHENG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144985股

2持股比例0.1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144985股股东名称徐瑞红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持股数量180390股

持股比例0.1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180390股股东名称李玉良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数量133802股

持股比例0.1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133802股

注:上述“其他方式取得”均系公司原股东山东松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散后,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各合伙人名下,以及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情况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前期减持计股东名称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股)(元/股)划披露日期

王卫国2479330.22%2022/7/6~2022/7/2995.55-123.002022/6/11

缪培凯555070.05%2022/7/4~2022/7/2699.65-122.002022/6/11

3FU RAOSHENG 19500 0.02% 2022/7/13~2022/7/29 95.00-120.04 2022/6/11

徐瑞红282950.03%2022/7/5~2022/7/2698.95-100.972022/6/11

李玉良300000.03%2022/7/15~2022/7/22100.00-110.002022/6/11

注:减持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所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王卫国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6033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2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60330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60330股减持期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名称缪培凯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9683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5%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9683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9683股减持期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 FU RAOSHENG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6246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6246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6246股减持期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

4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名称徐瑞红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5097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4%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5097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45097股减持期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名称李玉良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3345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03%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3450股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3450股减持期间2025年7月17日~2025年10月16日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董监高及核心技术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1、王卫国、缪培凯、FURAOSHENG、徐瑞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5(1)本人既不属于松井股份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松井股份的战略投资者,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松井股份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松井股份的经营成果。

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松井股份股份的意向。

(2)在本人所持松井股份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需要,本人存在

适当减持松井股份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松井股份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如本人拟减持松井股份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2、李玉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为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既不属于松井股份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松井股份的战略投资者,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松井股份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松井股份的经营成果。

因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松井股份股份的意向。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

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本人所持松井股份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需要,本人存在

适当减持松井股份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4)如松井股份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5)如本人拟减持松井股份股份,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6(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是√否

四、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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