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7证券简称:松井股份公告编号:2025-005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5年 4月 25日在公司科创大楼二楼 B210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4月15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贺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3票。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内部监事的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并
按公司有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不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公司实际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2)公司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4月25日,并同意以19.11元/股的授予价格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9.0100万股。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