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二〇二五年度
关于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0948号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优刻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优刻得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优刻得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优刻得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优刻得公司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手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1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5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3.2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1,943,955,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87,313,137.54元,本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实收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56,641,862.46元,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用、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及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6,716,871.8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39,924,990.62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017号《验资报告》。
2、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1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289,91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1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99,999,981.8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713,704.1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86,277.71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04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2,331,770,906.47元,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18,400,286.26元,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手续费人民币40,702.73元,其他划转28,470.24元,募集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收入共计112,957,011.86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12,358,490.67元。
1、首次发行
项目 金额(元)
2020年1月14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1,856,641,862.46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869,137,366.56
减:发行费用 16,716,871.84
减:手续费 31,923.26
减:其他划转 28,470.24
加:利息收入 94,341,710.60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65,068,941.16
2、定向增发
项目 金额(元)
2022年1月25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92,999,982.05
减: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462,633,539.91
减:发行费用 1,683,414.42
减:手续费 8,779.47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加:利息收入 18,615,301.26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147,289,549.5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于2019年12月27日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沙支行、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国银行上海南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会同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保荐机构、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浦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会同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2年2月8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会同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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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优刻得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因此在内蒙古优刻得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注2:优刻得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注3: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全资子公司“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因此在优刻得(上海)数据科技也设立有四方监管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涉及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5年12 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专户存储,并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
(五)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截至 2025年12 月 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青浦数据中心项目(一期)”的建设完成日期延长至2028年1月24日。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公司 于2026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及“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已完成建设且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全部结项。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正在推进办理销户手续,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用于支付已签订合同但未到支付条件的工程结算款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6年4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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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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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济注责协会:上汽市注册会计级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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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日期: 2023 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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