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及建筑业,审计收费总额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16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标准、方式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的要求,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以及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止的《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
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专项审核报告2025年,立信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经审核,立信认为优刻得股份《关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2020-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8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2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5年审计划进行了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在此过程中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三)2026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并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鉴证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评估与审核。
(四)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6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控审计和年
度财务审计工作,保持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持续沟通、监督及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