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证券简称:有方科技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04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共计1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5.04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本次激励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45万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1.2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47万股;预留授予94.25万股(调整前)
(3)授予价格:11.20元/股(调整前)
(4)激励人数:14人(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11人)(调整前)
(5)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归属安排归属时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
4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6000万
第一个归属期元人民币;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4年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14000万元人民币;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5年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24000万元人民币;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A≥Am X=100%
Am*0.85≤A≤Am X=85%
净利润增长额(A) Am*0.7≤A≤Am*0.85 X=70%
Am*0.55≤A≤Am*0.7 X=55%
A≤Am*0.55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考核结果卓越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考核评级 S A B C D
归属比例100%100%80%0%0%
如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
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
3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已对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明确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32)。
(2)2023年3月10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4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
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限制性
股票授予、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3年 3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3)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2023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2023年3月10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11名激励对象以11.20元/股首次授予44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6)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根据《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因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94.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2)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目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当期不能归属的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95万股;
3)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3名激励
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6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步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1人调整为8人,本次作废处理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41.56万股。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为447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167.95万股的4.88%。
授予日期授予价格授予数量授予人数
2023年3月10日11.20447万股11
本激励计划因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授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94.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
标未达成,故作废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期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9.95万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80.50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7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在2025年7月1日归属股份数为
93.4575万股,不能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4925万股作废注销。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1名激励对象考核为 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归属股份 5.04万股;7位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为 C,其已获授尚未归属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注销,总计作废141.56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万股。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
个归属期,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为2026年
3月10日至2027年3月9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8(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本次可归属的1名激励对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报告(立信中联审字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6]D-1600号),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剔除有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Am) 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
第一个归属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影响)为3943.66万元,年净利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期润增长额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2023-2025年合计净利润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4年增长额为17858.23万元,
第三个归属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14000万元人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期民币;70%。
9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2025年
第三个归属合计净利润增长额不低于24000万元人期民币;
公司层面归属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比例(X)
A≥Am X=100%
Am*0.85≤A≤Am X=85%净利润增长
Am*0.7≤A≤Am*0.85 X=70%
额(A)
Am*0.55≤A≤Am*0.7 X=55%
A≤Am*0.55 X=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经审计合并利润表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S、A、B、C、D五个档次,考核评级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本次可归属的1名激励对考核不合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结果格属比例均为80%;7名激励对象2025年个人绩效考核
S A B C D 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评级面归属比例为0%。
归属
100%100%80%0%0%
比例
如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
10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
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因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
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70%,因此本期可归属5.04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期不能归属的141.56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共计1名激励对象达到归属条件。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公司《有方科技: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3年3月10日
(二)归属数量:5.04万股
(三)归属人数:1人
(四)授予价格:11.10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可归属数可归属数量占已获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量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万股)总量的比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肖悦赏核心技术人员6000
11林深核心技术人员7500
郭建林核心技术人员22.55.0422.4
汤柯夫核心技术人员6.500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4人)202.500
合计(8人)366.55.041.3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的小数点差异主要因四舍五入造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拟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他归属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
2023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
12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
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废、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作废、本次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公司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本次归属、本次调
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就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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