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0证券简称:步科股份公告编号:2026-02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518100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 1月 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玲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
过公司办公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8)。
4、2025年2月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5、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5.51元/份。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年及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7)。
7、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5年激励计划合计86000份股票期权。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注销 2023年及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8、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18.7万份。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作废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9、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5.21元/份。
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 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向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81.3万份股票期权。
序号项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容
1首次授予日期2025年2月21日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
2等待期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首次授予数量181.3万份
4首次授予人数56人
5授予后股票期权剩余数量18.7万份16首次授予行权价格(调整后)65.21元/份
注1:该数量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因董事会未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因此该部分期权作废失效。
(三)历次激励对象人数、期权数量、行权价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86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后,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56人减少至52人,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由1813000份减少至1727000份。
2、公司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自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上述调整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5.21元/份。
(四)各期股票期权行权情况本次行权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5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自主行权方式行权。关联董事王石泉回避表决。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事宜,本次可行权数量为518100份。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同意《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2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已于2026年2月20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本项意见的审计报告;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本项行权条件。
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公司需达成以下两个条件之一:具的“天健审〔2026〕3-80号”上海步科自
(1)以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司2025年业绩完成情况:2025年,公司实
(2)以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现营业收入72365.48万元,较2024年同期
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增长32.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48.10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
48.25%,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2025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4年同期增长80.8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到目标,满足行权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B级及以上 B级以下评价标准 (含 B (不含 B级)级)
个人层面期 激励对象 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B级
100%0
权成就比例 及以上(含 B级),个人层面期权成就比例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均为100%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公司层面期权成就比例×个人层面
期权成就比例,对应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2名,可行权数量占其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共计51810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7%。
(四)对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因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4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860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5年2月21日
(二)行权数量:518100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行权人数:52人
(四)行权价格:65.21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
办券商(七)行权安排: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第一个行权期。本次行权有效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2027年2月19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量占已已获授予的股票序号姓名职务可行权数量获授予股票期权期权数量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副
1王石泉总经理、400001200030%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2刘耘30000900030%书
小计700002100030%
二、其他激励对象业务技术骨干以及重要管理人员
50165700049710030%(人)
小计165700049710030%
总计172700051810030%
注:1、上表已剔除已离职所涉激励对象及其获授权益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已经届满。经核实,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518100份,行权价格为65.21元/份。五、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