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已经届满。
经核实,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52名激励对象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其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52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对应的可行权数量合计为
518100份,行权价格为65.21元/份。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