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0证券简称:步科股份公告编号:2026-026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 1月 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玲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26日,公司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
过公司办公 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5-008)。
4、2025年2月7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5年2月8日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5、2025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相关议案已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 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65.51元/份。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3年及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告编号:2025-057)。
7、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2023年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2025年激励计划合计86000份股票期权。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注销 2023年及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8、2026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公司对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作废失效处理,同意作废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18.7万份。以上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的《关于作废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调整事项说明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083220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249661.8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自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由2025年度派息引起的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P=P0-
V=65.51-0.3=65.21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及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认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