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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3-30 查看全文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815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目录页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

二、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1-7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100039]

电话:86(10)58350011传真:86(10)58350006

www.dahua-cpa.com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815号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高骨科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威高骨科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

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威高骨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

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威高骨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第1页大华核字[2023]001815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威高骨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威高骨科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威高骨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威高骨科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学生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迎迎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第2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6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141.42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6.22元。截至2021年6月2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000223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7737431.59元,募集资金净额1382284892.41元。

截止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3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14659093.46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0597051.08元;于

2021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4062042.38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67870.61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00755497.07元,其中本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179767870.61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89008767.63元。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1500022324.00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1年6月25日将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95377358.49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1404644965.51元汇入威高骨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

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类别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1404644965.51

减: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597051.08

减:发行相关的中介费22360073.10

截止期初累计发生额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53305277.88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1267.43

加: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4555539.84专项报告第1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项目类别金额

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120986764.46

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862.00本期发生额

加: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16827428.84

减:补充流动资产179767870.61

减: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597051.08

减:发行相关的中介费22360073.10

减:对募投项目的投入174292042.34

截止期末累计发生额减: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2129.43

加: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21382968.68

减:补充流动资产179767870.61

截至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989008767.63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

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资金划转、存储及使用。并于2021年6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威海分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2年12月12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上海威高精创医疗科技有

限公司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专项报告第2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截止日募集资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存储方式金余额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威海38170188000143748802644965.51673741817.30活期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有限公司威海207844350843300000000.00315266950.33活期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610078801300004535302000000.000.00活期威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6100788017000050260.000.00活期威海分行

合计—1404644965.51989008767.63—

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累计形成的金额。

注2:初始存放金额是指实际到账金额,该初始存放金额未扣除与发行相关审计、法律等费用。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411.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4290.11

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77.19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92.41万元、发行费351.98

万元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144号《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专项报告第3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威高骨科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 2022 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威高骨科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专项报告第4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382284892.4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00755497.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59393370.6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4659093.4618.77%例截至期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项目可行末投入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是否达

承诺投资已变更项目,含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截至期末承诺投本年度投入金截至期末累计金额与承诺投入金性是否发调整后投资总额进度(%)可使用状态日实现的到预计

项目分变更(如有)额入金额(1)额投入金额(2)额的差额生重大变

(4)=期效益效益

(3)=(2)-(1)化

(2)/(1)骨科植入

产品扩产1062113200.00780284892.41780284892.4149419362.70121536020.25-658748872.1615.582023年12月------否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余资金

研发中心7962.55万元投300794400.00379625500.00379625500.0028019354.6065518788.85-314106711.1517.262024年12月------否建设项目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517758600.0047836413.7547836413.7543548909.1647836413.750.00100.002022年10月------否建设项目

永久补充0.00179767870.61179767870.61179767870.61179767870.61---100.00---------否流动资金

合计—1880666200.001387514676.771387514676.7730075549-----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骨科耗材集采政策落地时间及范围存在不确定性,影响未来产能分配。体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主体和具体项目有所增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专项报告第5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情况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2021年9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6411.6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骨科植入产品扩产项目4290.11万元、及置换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77.19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192.41万元、发行费351.98万元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10144号《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不适用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投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不适用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结项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25939.34万元,其原因

中7962.55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将剩余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976.79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专项报告第6页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山东威高骨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本年是否变更后的项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对应的原变更后项目拟投截至期末计划累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金度实达到目可行性是变更后的项目

承诺项目入募集资金总额计投资金额(1)入金额额(2)(%)定可使用状(3)=(2)/(1)现的预计否发生重大态日期效益效益变化营销网络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79625500.00379625500.0028019354.6065518788.8517.262024年12月——否建设项目营销网络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7836413.7547836413.7543548909.1647836413.75100.002022年12月——否建设项目营销网络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79767870.61179767870.61179767870.61179767870.61100.00———否建设项目

合计—607229784.36607229784.36251336134.37293123073.21—————

顺应行业变化,增加项目投资总额、合理布局研发平台建设,不断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公司于

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研发中心项目建设主体和具体项目有所新增,根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计划,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是公司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以及延期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并与现阶段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更以及延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专项报告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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