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62证券简称:巨一科技公告编号:2026-015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
普通股股东人数3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21161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211617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7.5668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67.566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巨广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淑旺先生和财务负责人常培沛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9210167299.984239000.0042106000.0116
2、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9208667299.9679189000.0205106000.0116
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普通股9208361799.9646219550.0238106000.0116
4、议案名称:《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1748681799.8141219550.1253106000.0606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普通股9210167299.984239000.0042106000.0116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2025年
992918901060
2度利润分配预99.70370.18970.1066
87200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
992621951060
4度董事薪酬方99.67310.22040.1065
81750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
99441060
5计师事务所的99.854439000.03910.1065
8720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会的议案2、4、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林巨广、刘蕾、合肥道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淑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4已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会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炜、朱华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