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申
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常培沛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志刚先生、朱进先生、张婷
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
3、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林巨广先生、刘蕾女士、申启乡先生、汤东华先生、常培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曾志刚先生、朱进先生、张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