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巨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一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巨一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425.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46.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436816.0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
5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结项名称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结项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69978.79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67492.0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688.17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补流,4688.17万元及相应金额结项名称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结项时间2025年12月26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7022.00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4891.72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354.88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补流,2354.88万元及相应金额
注1:“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益共计2201.44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及现金管理收
益共计224.60万元,实际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注2:“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
尾款合计4910.89万元,“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实际使用金额包含尚待支付的合同尾款合计133.30万元。
三、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巨一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信息化系统建设与升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巨一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凯葛自哲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