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承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各项会议,独立自主决策,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并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规范运作。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叶榅平,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00237.SH)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子公司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会2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股东会,具体如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
12025年应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
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的次数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叶榅平66002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召集和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4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1次,战略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参加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认为,专门委员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积极了解相关背景,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与交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督促;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
计划及安排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自身职责,持续关注公司通过上交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渠道与投资者的互动情况,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等方式积极参与投资者互动交流活
2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公平性。切实发挥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重点关注公司重大决策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致力于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沟通关系。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多种形式,对公司日常经营、内控制度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就公司发展战略及行业趋势进行深度探讨,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建立常态化联系。此外,本人密切关注外部市场变化及舆情动态,确保及时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与管理经验,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了多项建设性意见,在决策中充分发挥了指导与监督作用。
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并积极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履职条件。管理层充分认识到与独立董事进行有效沟通的重要性,不仅在制度层面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多元化的沟通渠道,更在实践操作中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协助。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通过提供详实完备的会议资料及必要的现场工作便利,确保本人能够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与运作细节,保证重大事项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至本人,为本人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基于对其执业质量的认可,同意公司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金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本次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候选人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除聘任财务总监外,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亦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亦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本着客观、公正、独立、审慎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和职责,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利,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持续深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沟通协作的基础上,本人将通过多种渠道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与行业发展,并加强在法律及监管政策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与决策能力,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和科学性,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通过高效履职,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持续优化和管理水平的稳步提升,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榅平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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