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赛伦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就赛伦生物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号)的批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6万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3.03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89379.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886.8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492.3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4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9819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序号项目名称项目进度金额(万元)
1特效新药及创新技术研发项目20000.00实施中
12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厂房扩建项目15000.00实施中
3急(抢)救药物急救网络服务项目5000.00已结项
合计40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再由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资金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进行置换的实际需求,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项目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此外,人员薪酬费用需要按照工时投入分别归集于相关募投项目及其他项目,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不便于各募投项目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公司每
月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等费用,均需通过指定银行托收方式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在实际账户操作中存在困难。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需求,预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人员费用等相关款项,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募投项目所涉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员
所在部门及项目工时投入情况按月编制明细表,财务部根据明细表,计算募投项
2目所承担的薪酬费用。前述款项经公司内部流程审批后,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
2、财务部按照公司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提交等额置换申请,在经
过公司付款相关审批程序后,定期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相关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财务部根据实际置换情况,逐笔登记募集资金使用台账,记录包括募集
资金专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交易时间、账户、金额等信息,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对应募投项目,定期汇总等额置换明细记录并通知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督,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相关核查。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进行的操作处理,能够有效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3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此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赛伦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代礼正毛秋亮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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